[原创] 晋华事件引起的思考

2018-11-02 14:00:11 来源: 半导体行业观察

最近福建晋华与美光的诉讼事件成为热点,国内颇有知名度的芯媒研究与IC咖啡均给与报道,表示了极大的关注,据IC咖啡报道,新华社北京10月30日电 针对美商务部将我有关企业列入出口管制“实体清单”,商务部新闻发言人30日发表谈话,反对美单边制裁,敦促其采取措施,立即停止错误做法。

根据网上查询的情况是,2017年12月,美光向美国加州法院起诉,控告台湾联合电子窃取美光商业秘密。

2018年7月3日,应福建晋华申请,福州中院发布诉中禁令,裁定美光立即停止在大陆销售部分固态硬盘、内存条及相关芯片产品。福建晋华与其关联公司台湾联合电子对该事件均发布了公告。该专利侵权案也引起国内外媒体的广泛关注,成为了国际新闻。

综合各媒体的消息,国内侧重点在于美光作为全球三大内存供应商之一,侵犯了福建晋华的专利权,从而导致法院发布临时禁令,而国外媒体则侧重于台湾联合电子与美光去年的恩怨纠纷,将诉中禁令与中美贸易战相关联。自此一场与存储技术相关知识产权大战拉开了帷幕。作为一个略知道一点集成电路行业及知识产权的人士,谈点看法。

作为专利权是否有效及是否侵权的判断,在创造性方面都存在一定的模糊性这是一个基本的事实,也正由于这个模糊性更由于专利保护是有地域性的,因此专利保护的主场优势的存在是不可忽视的。而作为技术秘密的窃取判断相对比较客观。台湾联合电子是否窃取美光商业秘密我相信自会有结果,但相信大家一定还记得台积电与中芯国际的纠纷结果。

我们暂且不去具体分析双方关于技术秘密及专利的具体纠纷事实,就晋华与美光的诉讼事件本身而言,联系到目前中美之间由于所谓的贸易战而产生的紧张关系,我认为或许已经不单单是二个企业之间的知识产权纠纷那么简单了。

想提出几个问题希望能引起思考:

1.“打铁还得自身硬。企业必须重视知识产权和商业机密,要遵守我国的法律,也要遵守美国的法律,就能处于不败之地。”正如中微半导体的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尹志尧所说的那样,中微的屡战屡胜靠的正是对知识产权的尊重、重视和战略化管理。中微自己开发的设备产品和工艺,申请了1200多项专利,有800多项已获授权,使中微的产品和创新建筑在知识产权能够自我保护的基础上,还积累了专利弹药。我们应该好好想想,我们又多少技术能够像中微那样可以与世界巨头进行博弈?到目前为止中国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确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包括其他高科技领域我们又有多少技术上可以与先进国家及企业进行公平的竞争?

2.最近,最高人民法院设立知识产权法庭于近日获批,为下一步 设立全国统一的知识产权上诉法院(或终审法院)奠定基础,也将使现在分散于全国各省份的多个最高法院的知识产权二审(即终审)统一审判标准。这是否告诉我们,专利战是有主场优势,但主场优势也需要有规则的也不能滥用的,否则就失去了信用,如果为了一时一事而失去信用,这对我们整个高科技行业到底是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

3.改革开放40年,前二三十年一直有这样的判断,即我们想通 过市场换技术的思路并不成功,这种不成功除了“鬼子是狡猾狡猾的”外,我们是否应该检讨我们在执行市场换技术的思路中有否真正认识其意义并通过有效手段执行这样的思路?直白的说我们在与外资谈判时可能主要考虑的是市场(经济)而忽视了技术(掌控)的要求,甚至根本就没有考虑到。

4.我们的技术的确是有所进步,但我们目前是否是还是有需要继

续执行市场换技术的思路?在我们技术有进步的情况下,如果我们真正通过有效手段继续执行这样的思路,我们是否有可能真正可以得到市场换技术的甜头?

5.如果我们现在继续有效执行“市场换技术”的策略,面对我们的技术进步,国外巨头可能会认识到再也不能“狡猾狡猾的了”,当然“狡猾狡猾”本性是很难改变的,关键还是取决于我们的有效措施与手段。我感到奇怪与欣喜的是,我们的高铁居然好像没有什么知识产权纠纷,这是不是我们应该认真总结的?当然,高铁的情况或许与出口先进国家不多以及国际先进企业的专利布局不广泛有关。

6.11月31日联动宣布暂停为晋华提供研发协助。综上所述,福 建晋华或许又是一个美帝的警告信号,会不会有第二第三个呢?针对美帝的霸道我们当然需要应对,但我们是否否作好了与美帝在半导体领域进行全面抗衡的准备?我们的集成电路代工企业相信应该都有合法、合适的技术来源,中芯国际与高通、IMEC的合作说明了该问题,因此在处理国际知识产权纠纷的问题上我们真的需要认真研究我们的策略与措施。

责任编辑:Sophie
半导体行业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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