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代理商垄断半导体市场?大联大收购文晔30%股权的真相是什么

2019-12-10 14:00:58 来源: 半导体行业观察

近几个月来,半导体分销市场发生了一些变数,这些变化涉及到了多家半导体代理商。在这种情况下,大联大和文晔作为亚太地区数一数二的代理商,自然成为了业界关注的重点。而后,大联大于11月12日对外宣布拟收购文晔股权,更是让这两大代理商处于了舆论的中心。
由于此拟收购事件的发生,在接下来的一个月当中,大联大与文晔之间展开多轮“隔空”对话,发表自己的观点——文晔认为这是一起恶意收购,大联大则表示本次收购仅是财务投资。这两者到底孰是孰非,本次大联大对文晔股权收购的真相到底是什么?

大联大拟收购文晔股权事件始末


大联大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于11月12日对外发布消息称,公司将以最低5%、最高30%收购文晔的股权。此举,引起了半导体原厂厂商、下游采购客户、以及同行代理商的关注。同时,也引起了文晔部分董事会成员的不满与文晔员工的不安。
就此,文晔董事会对本次收购提出了几大疑虑,文晔员工则成立文晔员工自救会来反对本次收购。综合文晔方面的发声来看,其反对本次收购主要观点是本次收购后,大联大在亚太地区会形成市场垄断;同时,提出了对大联大投资合法性的质疑;此外,通过此收购,文晔将丢失最大股东席位,失去公司控制权;文晔员工则担心,大联大在取得最大股东地位后,会进行裁员。文晔指出,大联大此举会造成大联大、文晔、股东、员工四方皆输局面。
12月4日晚,大联大针对市场质疑对外发声,公司重申此次收购文晔30%股权纯为财务投资,并提五点声明释疑,同时延长公开收购期限至明年1月30日,让公平会有充裕时间对此次收购表达意见。
大联大最新五点声明与承诺:

一、 文晔依法召集的股东会,公司均将依通知出席并参与表决;
二、 公司取得文晔股权后,将独立行使股东权,不与任何第三人约定共同行使表决权;
三、 公司取得文晔股权后,文晔依法召开的股东会,公司均不对外征求委托书,取得超过公司持股以外的表决权;
四、 公司对文晔持股,将维持不高于三成的股数,不再在资本市场加购文晔股票;
五、 公司不会提名或参选文晔董事。
至此,双方仍然是各执一词,让人摸不透头脑。

大联大财务长解读五点声明,强调其法律效力


12月9日,大联大财务长兼发言人袁兴文又通过媒体渠道发声,对上述五点声明做出了更详细的解释:
第一,大联大将依文晔通知出席股东会并参与表决。大联大不会对文晔举行的股东会进行留会处理;第二,大联大不会与其他股东联盟,不会试图控制文晔;第三,大联大不会夺取其他股东的股权委托书,也不会以此来控制文晔的发展;第四,大联大对文晔的持股将不会超过30%;第五大联大不参选文晔董事,不插手文晔的经营。


袁兴文强调:“此声明已经公开,具有法律效力,若此收购成功,大联大将完全按照声明来履行自己的职责。”

袁兴文还对11月12日大联大“突然”宣布对文晔的收购进行了回应,他表示:“由于本次收购仅为财务投资,且是一次公开的股权募集,如果之前有沟通,才会产生不合法性。”同时,他也表示,本次收购股权是公开要约,并没有进行定向要约。

代理商垄断半导体市场,天方夜谭

市场方面对本收购事件的关注,是因为这两大代理商所处的市场地位。据 Garnter统计数据显示,大联大是亚太区最大的半导体零组件代理商,文晔紧追其后。因此,对于此次收购事件,文晔质疑大联大有垄断市场之嫌,其独董及董事长也曾在公开场合表示:“若两家公司合并,在台湾地区的市占率将高达七成,在亚洲扣除日本市占率五成,具有垄断地位。”
对此,大联大给出了回应。袁兴文表示,垄断之说并不成立。他指出,半导体销售模式分为直销与分销两种,一直以来半导体大厂均以直销为主,分销商仅占到了很小一部分比例。
袁兴文以目前半导体市场整体销售情况结合两家财报数据为根据,指出了代理商并不能垄断半导体市场的事实。他表示:“2018年,半导体销售总额达3120亿美元,大联大与文晔相加的销售总额仅为270亿美元,约占总销售额的8.6%。如果按照大联大成功收购文晔30%股权的情况下计算,大联大的销售占比也不会超过两者共计的8.6%。如果按照2020年半导体销售总额达3600亿美元,同时大陆半导体自给率达15%的比例来看,大联大和文晔的合计销售额占比也仅仅才达到7.4%。”以此来看,大联大即使是收购了文晔30%的股权,也远远形成不了垄断的局面。


半导体市场的销售渠道并不是只有通过代理商这一种方式,从供货关系上看,原厂比供应商更据优势,事实数据也显示,其所占半导体销售份额也更大。垄断半导体市场,着实是给代理商扣上了一顶不该带的帽子。

不参选董事会成员,粉碎“四方皆输”局面


此外,袁兴文也对于文晔方面所提出的“四方皆输”的局面进行了回应。袁兴文指出,原厂在选择代理商时,原厂看重的是代理商能够为其提供的服务。他强调,本次收购仅是单纯的财务投资,大联大不会干预文晔的经营和发展方向。他表示:“大联大也通过声明中的第五点来表达了自己的立场,即不会提名或参选文晔董事。”
为什么大联大会以此来表明自己的立场,这就需要我们看下,董事与股东之间的区别。从定义上看,股东是向股份公司出资认购股票,并凭持有股票享受股息和红利的个人和单位。而董事是具有实际权力和权威的管理公司事务的人员,是公司内部治理的主要力量,对内管理公司事务,对外代表公司进行经济活动。
大联大不参与文晔的股东竞选也就意味着,大联大仅作为股东来享受文晔的股息和红利,而不会参与到文晔实际的经营当中。这也符合了大联大所提出的本次收购仅为财务投资的观点。
以此,再回到原厂选择代理商的问题上。由于大联大不再参与文晔的实际运营,也就意味着,大联大不会干预文晔提供给原厂的服务,也不会干预文晔是否会进行裁员。袁兴文表示:“代理商的盈利,是通过扩充更多的产品线以及赢得原厂对代理商服务的认可而实现的。大联大不会干预文晔对原厂提供的服务,不会对文晔人事的安排进行调动,文晔可以按照自己的经营路线发展。”
谈及本次财务投资,袁兴文表示,大联大在此之前也进行过多次财务投资。本次对文晔进行长期投资,其目的在于为大联大的股东获利,大联大看好文晔的团队所带来的经济效益,认为文晔会有很大的成长空间。他表示:“通过对文晔的财务投资,预计将会为大联大的股东带来约10%的获利提升。”以此来看,大联大没输,甚至还会赚。
从另一方面看,大联大所追求经营理念的是利润的增长。如果大联大此次收购文晔30%股权成功,其作为文晔最大的股东,自然不是奔着赔钱去对文晔进行投资。文晔如何赚钱、如何发展将由具体的董事会成员去执行,而大联大将不会提名或参选文晔董事。
综上所述,结合目前所掌握的信息和大联大借此收购的获利模式上看,大联大对文晔的收购的确是一次单纯的财务投资,代理商垄断半导体市场之说也并不成立。同时,基于目前半导体市场和各方机构的监管力度,一家企业想要垄断市场的机会也是微乎其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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