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一股花式写史大潮。故事通常从一代枭雄还是人间刍狗时讲起。作者先采信源,大胆剪裁,凭着行走江湖的经验,只去再现那些“决定性的瞬间”,最终成就一条跃然纸上的因果链;还有人更上一层楼,除了主人公,还安排了一尊参照系,让两位阶层悬殊的人物在文中各自蹉跎,各自雄起,再在某个人生节点狭路相逢,彼时,两人或者命运反转,或者殊途同归……冥冥之中,读者只可叹服一种无法反抗的命运之力!

上述写法的成文速度太慢,周末老老实实说一件往事。这事儿是白纸黑字的《日美 半导体 条约》,它被称为美国有史以来争议最大的贸易保护条例。

条约是什么?

1986年,历史性的《日美半导体条约》签署。当时的里根总统发表公开讲话,称其“为美国半导体产业创造了极为有利的发展环境”,“证明了强力落实现有法律,将打开新的市场机会”,并称赞美国对日谈判团队在延续数月的谈判中,展现了超越一般的“强硬,技巧,和不达目的不罢休的决心”。

这个条约的主要打击目标,是在全球 存储器 市场上把美国同行打得落花流水的日本存储器厂商。

打击理由有两条:

第一,这些厂商生产的产品(主要是256K DRAM),在日本政府资金支持下,以低于成本价的价格在美国倾销,违反了公平贸易和市场经济原则;

第二,日本政府一边对外倾销,一边对包括美国在内的海外半导体公司实施市场限入,以至于美国公司在日本市场的占有率极低 (大约10%)。

条约要求日本的通商产业省(MITI,Ministry of International Trade and Industry)立刻采取行动,对日本半导体公司加强监管,以杜绝美国所指控的“倾销”行为,具体做法是:

首先,每个季度,每个公司要按时提交所有商品的成本和交易记录。 为确保MITI严格把关,美国商务部要求不可仅列项“制造”、“营销”和“研发”这几项主要成本,更要详细罗列将近30种非生产性成本,如“质保成本”和“销售人员两种不同提成”。MITI需要将这些报告交给美国商务部审核。

随后, 美国商务部在一番研究核算后,宣布他们认为合理的“国外市场价值”(FMV, Foreign Market Values),日本公司以此为底线,再往上加价在美国出售;同时,日本在第三国进行销售时也必须遵守同样规定。

条约的另一个重点,是日本政府被要求“积极协助美国及第三国半导体厂商提高在日市场的占有率”。 如果必要,MITI要监督日本厂商自行减产,从而让海外半导体厂商能够在供应不足时登堂入室。有意思的是,美国并没有在条约中明文规定,它到底希望日本让出多大的占有率;但是在一个秘密的附加文件里,美国以一种强硬的“建议”口吻,要求条约签署后5年内,美国应享有日本市场“20%以上”的份额。

这个声称要为“自由贸易”发起正义之战的条约,日后因为“操纵贸易”被经济史学家定性。

吃相为何如此?

因为真的急了。

从二战战败到工业崛起,日本在短短30年里制造了全球无双的奇迹;日本DRAM厂商的独步天下,是这个奇迹中的光辉篇章。这固然和日本民族勤奋敢拼的本性、如琢如磨的工匠精神有直接关系,也少不了借力于日本“官产学”的合力并举、受益于日本财阀给予的资金弹药。但无可避讳的是,其中确实有他国不可复制的历史机缘,虽然这种机缘日后又更加深了美国对于日本的怨气。

论国家关系,美国和日本在战后即结成牢不可破的战略同盟,从政治、经济到军事,两国之间的经济摩擦至今都未能影响坚固的依附关系;论企业合作,日本是领先于中国、“用市场换技术”的老运动员。他们在战败后百废待兴之时打开国门,大举引进美国高科技公司在日设立制造厂。东芝,NEC,索尼,三洋……所有后来成为日本产业中坚力量的日本电子公司,初期都曾从IBM、德州仪器、摩托罗拉、仙童、GE、RCA等高科技公司购买过先进技术、或与之成立过合资公司。那时的美国对于技术输入日本并无多大戒备,很有老大哥帮助跟班小弟修身齐家治国的气派……直到20世纪70年代“日本制造”开始横扫全球,跟班小弟眼看就要抢班夺权平天下之势,美国人才开始另眼相看,严阵以待。

对此, 日本人的应对深思熟虑。在明确自身技术特色之后,他们选择避开当时利润率最高的正面战场——高性能计算机市场——而是全力聚焦在内存产品上。

第一,这类产品无所不在,用量极大。计算机革命席卷全球之际,如能借助内存独占一隅,日本的产品将随着美国的计算机渗透每个角落;

第二,和CPU,微处理器、微控制器相比,DRAM高度标准化的技术和工艺是日本踮起脚尖还可以去够的。毕竟,当时的日本已从美国得到大量技术工艺,而在美国高科技公司工作的日裔美人,也有人愿意回流建设新日本。

而最核心的一条理由是,美国那些最令人忌惮的半导体科技公司,并不将DRAM等内存产品作为产业战略要地加以投入。以这些公司毫无争议的技术霸主地位,他们完全发力更高端的半导体产品类别,赚取更丰厚的利润、开发专利壁垒更森严的产品。

就这样,目标明确,错其锋芒,动员政府、财阀、企业、学界各方投入,日本矢志不移地将存储器作为自己半导体产业升级的跳板。他们花了10年时间,倾国之力引进设备、开发产能,凭借低廉的人力成本、优越的产品性价比,将全球内存市场逐步摆平。据当时美国半导体行业协会的统计,1972年到1986年年间,美国内存厂商的全球市场份额从70%陡降到20%,而日本则从不到30%左右跃升到75%。这样的态势,给贯穿美国80年代的“日本威胁论”增添了证据:从电视、冰箱,到摩托车、汽车,再到美国人视为高科技之魂的半导体,日本制造业都在步步紧逼、甚至反转超越。美国半导体行业协会如坐针毡,担心不光是DRAM失守,日本还将在其他高精尖半导体领域长驱直入。而当时的民意基础也给贸易保护主义提供温床。美国百姓一边享用“日本制造”的价廉物美,一边接受这样的观点:“美国自由贸易原则被日本所滥用”;“美国企业被日本人逼到了绝路”;“日本正对美国进行经济入侵,我的工厂倒闭日本难逃其咎”。

1985年,半导体行业内浮动的忧惧情绪达到顶峰。这一年,日本内存公司垄断了美国国内92%的256K内存市场,美国从日本进口了有史以来最多的内存芯片。美国老牌内存厂商美光、英特尔(当时还有内存业务)坐不住了,他们出动自己的强大游说机构,要求美国政府对日本内存产品实施进口限制,指控这些日本公司大举在美国和其他国家进行倾销自己的产品,同时申诉自己在日本无法开展不受歧视的销售业务。那时的美国政府受制于当时高企的美元汇率、下挫的出口贸易,以及计算机产业“3年增长5倍”之后出现的增长乏力,也迫切需要打开出口海外的市场。半导体产业看起来是最好的切入口。

1986年,《日美半导体条约》在这样的政经背景下出笼。

得失如何衡量?

对于该条约究竟对美国、日本的整体经济产生何种影响,如何衡量利弊得失和后继影响,从那时到现在多有争议。事实上,美国之外的其他国家对此普遍批评谴责,认为它开了一个糟糕的先例,英国《金融时报》公然指责它是世界贸易史上一个“虚伪透顶”、“贸易操纵”的反面典型。时任里根经济顾问委员会成员之一、美国芝加哥大学经济学教授Douglas Irwin指出,1985年美国半导体产业销售额的剧减,其实只有三分之一来自于市场份额丢失,三分之二的损失要怪罪当时全球计算机市场增速放缓,即便是日本半导体企业,也遭遇了美国同行所遭遇的减产、裁员、出口下挫。然而,即便大家过的都不好,如果有机会诉诸政府重手,树立一个同仇敌忾的替罪羊,给自己争取一个爬出逆境的机会,很少有人会去拒绝。

1986年条约实施之后,结局的几条走向大概如此:

• 条约规定,日本内存厂商不得以低于美国政府认定的合理价格进行销售。美国经济学家对此抨击最大,他们认为美国商务部的FMV定价方法老旧,完全不符合半导体行业的特有价格规律,反而成了送给日本公司的厚礼——这些公司针对美国和海外市场提价销售之后,利润率和利润额双双增长。所有没想到赚上的钱,现在都可回流日本企业,让他们获得更充裕的研发基金,投入下一代DRAM产品的研发。


• 条约本想推动美国内存厂商重夺霸权,然而美国内存厂商却无心夺回全球内存市场的霸业。内存生意的特点是它犹如资本黑洞,必须依靠大量资本投入,实现产品的更新换代,而迭代之后的产品售价也随之应声落地——两年前卖100美金的DRAM产品,两年后只值5美金。和日本内存厂商不一样,美国企业并无政府或大财阀真枪实弹的资金支持,因此他们不可能效仿日本竞争者的“一往无前”——他们自主选择避开内存市场,而不是借1986年的条约重新去拿这个烫手山芋。


• 毫无争议从条约内容中获利的美国公司,只有美光和德州仪器,美光在1986到1988年的销售额剧增6倍,德仪的DRAM产值则占到整个公司的60%。该条约实施期间,两家内存厂商总计制造了2,300个新增岗位。


• 然而,如果把目光放远,内存行业增加的每一个就业,都伴随着美国计算机企业流失的岗位。有学者分析,美国计算机行业最后变成条约最大的受害者。这些公司不得不多付出30%-40%的价格购买日本内存,也就是说,他们的产品售价比日本竞争者至少高30%。最终,消费者必然用脚投票,转投日本逐渐赶超上来的计算机品牌(东芝、富士通、NEC等)。


• 1987年,条约生效后一年,里根政府认为美国在日市场份额远低于秘密文件中提到的20%,于是宣布对总额3亿美金的日本商品征收100%关税;日本种种抗议之后,该惩罚仍然保留,但是总额降到1.55亿美元。截止1992年,美国在日市场份额略超20%,比1986年增长一倍。这被里根政府作为强硬对日手段的胜利屡屡提及,支持媒体对此赞曰“你不推,他不走”。 这种思路为后来里根的忠粉特朗普加以消化利用。


1991年,日美两国在1986年条约即将过期之时,开启续签谈判。这时,全球经济形势和两国产业格局发生了改变:


首先,美国半导体产业在高精尖研发领域一骑绝尘,他们认为自己过高估计了日本半导体厂商的技术研发实力,而日本从DRAM跨越到其他核心半导体领地的速度也低于预期。在排除了“日本半导体崛起对美构成实质性威胁”的担忧之后,美国政府更愿意回到“让民间的归民间”,以避免国内外、行业间的纷争和矛盾。此时,美国在20世纪90年代初的产业繁荣和技术自信,已经让贸易保护主义失去了当年破土而出的土壤——那种对日本制造急速扩张的忧惧。


其次,因为日本日元升值、大量资金转入房地产开发,几大内存厂商无法再得到充裕资金,冲抵设备投入及上一个景气循环所造成的巨额亏损;与此同时,韩国厂商、台湾地区厂商开始拍门叫阵,一个要挑战日本的内存霸主之位,一个要发展自己的晶圆代工。内外交困下,日本半导体行业微微显现出体力透支、又缺补给的虚弱。


最终,日本政府要求美国拿掉FMV的规定,不再要求日本企业按照美国的定价标准制定海外售价;同时,他们只答应“提高海外公司在日本市场的占有率”,但拒绝给出具体数字。对此,美国方面均予默认……如果和1986年条约相比,1991年的更新版看上去可谓“一团和气”,不复当年的剑拔弩张。日本政府作为喜讯向日本民众宣布了这一重大胜利,表示自己终结了5年来被美国干预本国产业发展的历史;而美国政府只轻描淡写地说,“这是我们要求日本政府继续开放市场、尊重自由贸易的积极成果”——就这样,老大哥和小兄弟的稳定格局再次恢复;而当年那个四处挑战旧秩序的少年身影,看上去已经过完了他的青春期。